根据产品原料来源、生产方式和用途的不同,将应用香料香精产品分为天然香料、生物技术香料、合成香料和香精四个产品单元。又根据产品特征,每个产品单元划分为若干小类。
3.1 天然香料单元:是指用物理方法直接从芳香植物或动物分泌物中分离得到的香料产品,分为4小类:
(1) 蒸馏类;
(2) 浸提类;
(3) 冷榨(磨)类;
(4) 其他类。
3.2 生物技术香料单元:是指用生物技术方法(如发酵工程技术、酶工程技术)制得的单一或复合香料产品,不分类。
3.3 合成香料单元:是指用化学方法合成的,再经若干化工操作单元精制得到具有一定化学结构、香气、香味和理化规格的香料产品。一般分为天然等同香料和人造香料(人造香料指该物质的化学结构至今尚未在自然界中发现过的香料),不分类。
3.4 香精单元(应用香精):分为3小类。
(1)液体类;
(2)浆(膏)状类:指香精在常温下或稍经加热搅拌即成为流动的粘稠体态(定义1);
(3)固体(粉末)类:指以香料与其他食品添加剂、载体等,经过搅拌制成均匀的拌和型粉末香精和/或利用可食用的壁材(高分子物质),将芯材(香料等混合物)包裹成微小囊状物的微胶囊型粉末香精等(定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