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请您留言
 
当前位置:首页>>查处公告>>
 
2008年第11号〖热轧带肋钢筋、耐火材料等无证查处公告〗

2010-8-31 16:49:16 考试163 浏览次数

2008年第11号〖热轧带肋钢筋、耐火材料、泵、空气压缩机、税控收款机等无证查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钢筋混凝土用变形钢筋等16类21种产品(见附件1)生产许可工作已具备开展无证查处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二、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三、根据产品标准变化和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调整,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已经公告查处的8类产品的具体品种予以明确(见附件2),查处时间仍以原公告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 产品明细表
2. 产品明细对照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七日
>

我们将协助您取得生产许可证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 7088 369
网址:www.qsrzzx.com
E-mail:tianchenguanli@163.com
QQ:49339190生产许可证咨询QQ
贸易通:mongela

办理程序 发证目录
办理材料 查询通道
 
 
获证企业查询:
 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相关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机构查询:...>>更多
 认证咨询机构名录
 认证培训机构名录
 绿色食品认证机构
 审查员查询
 省级办公室
 检验机构
其它查询
 年检未通过企业
 注销生产许可证企业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Copyright 2010, 版权所有 www.qsrzzx.com.
    京ICP备09110552号